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吴氏真医疯癫郎中治疗肿瘤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肝癌 肺癌 胃癌
查看: 340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哪一类人群容易被七种癌同时盯上?太可怕了!

[复制链接]

111

主题

1

好友

918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22 14:4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酒与致癌的关系早明确,我们却总是忽视,选择继续喝!1988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经宣布,酒精是致癌物,其中,乙醇是最大的祸首。

  1、酒中有一级致癌物

       口咽癌、喉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属于消化系统癌症。乙醇与唾液接触后转化为乙醛,使得乙醛在唾液内的水平比血液内高10-100倍,这就是消化道癌症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乙醛属于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分的1类致癌物,也是喝酒导致癌症的罪魁祸首。

  另外,乙醇还会导致肝细胞癌变,首先是使得肝脏发生肝硬化,而这主要是在转化为乙醛后才具有的作用。此外,乙醇对激素也有影响,如升高雌二醇水平,这可能是乳腺癌发生的风险因素之一。另外有些劣质白酒系霉变粮食酿造,含有大量的黄曲霉素,酿酒时是无法将这些毒素去除的。黄曲霉素是强致癌物,可诱发肝癌、胃癌等肿瘤。

         酒精可作为致癌物的溶剂,促使致癌物进入口腔、口咽粘膜,可损害肝脏,从而影响肝的化学解毒作用和生物转化作用。

  有资料显示:有烟、酒嗜好者,口腔癌的发病率是不吸烟也不喝酒者的15.5倍。

  2、饮酒易引发七类癌症

         根据来自新西兰Otago大学的Jennie Connor的说法,这些证据表明饮酒容易提高患口咽癌、喉头癌、食道癌、肝癌、大肠癌、小肠癌以及乳腺癌的风险。虽然这些研究没有指明饮酒是如何引发上述癌细胞的突变以及癌症的产生的,但Connor认为饮酒与患癌症之间不仅仅是偶然的联系。

  研究面面观:

  “尽管我们缺乏完整的对其中生物学机制的了解,但流行病学的证据表明饮酒确实能够引发上述7类癌症的发生”。Connor等人首先分析了过去十年来大量关于饮酒与癌症病发之间的研究,并进行细致的相关性分析。之后,他们发现酒精对于癌症的病发具有剂量依赖性的诱导作用。这意味着饮酒越多的人越容易得癌症,其中联系最为紧密的是口咽癌。根据Connor的说法,每天喝50克的酒精的人患口咽癌的风险比不饮酒的人要高7倍。

  这一概念可能日常生活中人们不怎么熟悉,不过,根据官方的说法,一罐啤酒或正常的低度数白酒中大约会有14克的酒精。也就是说,要达到这一程度的风险差异,人们每天需要喝4罐啤酒。当然,Connor认为就算饮酒量低于这一数字,患癌症的风险依然很高。

  事实上这一研究的结论并不新奇,其他科学家们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世界癌症基金委的科学项目组负责人Susannah Brown称,随着饮酒量的上升,患癌症的风险也会随之上升,而且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饮酒能够直接诱发癌症的发生。

  “为了预防癌症,我们建议人们尽量别饮酒,但是这一习惯的改变是很难的。”尽管如此,但仍然没有人真正了解为什么饮酒会导致癌症。其中一个主流的假说是:容易导致DNA的损伤,从而诱导癌细胞的产生。

  3、酒能不喝就别喝,要喝也要少喝

         那么怎么喝才能相对危害更小?酒想要喝得健康,那首先就要知道饮酒的安全限量。中国营养学会建议的成年人适量饮酒是:

  成年男性:一天饮酒的酒精量不超过25克,相当于啤酒不超过一瓶,或葡萄酒不超过250毫升,或38度的白酒不超过2两,高度白酒不超过1两;

  成年女性:一天饮酒的酒精量不超过15克,相当于啤酒半瓶多一点,或葡萄酒150毫升,或38度的白酒别超过1两。

  平时如果一定要喝酒,要注意以下3点:

  1、尽量选择酒精浓度低一点儿的喝;

  2、不要空腹饮酒,空腹喝酒最伤身,会增加低血糖、高血压,甚至有死亡风险;

  3、饮酒前先吃点富含维生素和高蛋白质的食物,如豆类、蛋类、牛奶、新鲜蔬菜等;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喝酒宜“浅斟酌饮”,“一口闷”格外伤身,会加重脏器短时间内承受酒精的负担。赶紧告诉你关心的人! 微信图片_20170706145319.jpg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吴氏真医的博客│Email:ka900@126.com│电话:13299275999│原发性肝癌晚期肺癌治疗胃癌晚期肠癌│    

GMT+8, 2024-5-2 17:07 , Processed in 0.045218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