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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肝癌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至今,由于肝癌对放射敏感性差,肝组织对放射耐受量低,肝癌的根治剂量超过了正常肝组织的耐受量,且多数就诊病人均属中晚期,肿瘤体积较大,大多伴有有同程度的肝硬化,这些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均限制了肝癌放射治疗的进展。国外学者对肝癌的放射治疗持保守态度,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持较积极态度,认为放射治疗肝癌仍是一有效的方法。
从国内文献报道来看,单纯放射治疗的疗效不如综合治疗;放化疗结合则毒副作用增大;中医药配合放疗则可减轻毒副作用,增进疗效。全肝大野照射肝损伤重,全身毒副作用大,现多不使用。局限野控制在12cm×12cm以下,肝肿瘤最大直径限制在10cm以下,单次放射剂量选择在15~20Gy之间,放射总剂量不超过55Gy/6周,则毒副作用相对减轻;但若照射野面积很小,则音效照射剂量和总剂量均可相应增加,总剂量可达60~80Gy。全肝移动条照射再加局限野照射,对巨大肝癌比较适用;每条形野单次剂量15~20Gy之间,总剂量控制在30~35Gy/每周,然后改为局限野照射,总剂量累计不超过60Gy/6~7周。
肝癌适合放疗的指征有:①符合放射治疗的适应证,肿块局限,无远处转移;②一般情况较好,没有严重的会功能损害和肝硬化或肝功能失代偿;③肝内已有播散,但无肝外浸润,中等程度的肝肿大可试以全肝移动条野照射;④肝门区肿瘤,产生压迫症状;⑤肝硬化不伴严重的肝功能损伤肝功能代偿期,也可选择放疗,以局限野照射为宜;⑥弥漫型肝癌较广泛,生长迅速或伴肝炎症性改变,病情凶险,不能选择放疗。
就严格掌握放射治疗肝癌的适应证与禁忌证,遵从放射治疗的基本原则。对有肝硬化背景的肝癌,应根据肝脏储备功能情况及病人全身状态设计放疗计划。注意不能将放射治疗作为肝癌根治的手段,而只能作为姑息性治疗和综合治疗的手段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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